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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金融体系中,道德风险(moral hazard)仍然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当金融产品形势不妙时,投资者便寻求政府来代表他们进行干涉。这样的事例在过去几年中比比皆是。在债券、信托产品、理财产品、房地产投资,甚至个人股上,我们都见到了这样的行为。道德风险难题并不仅仅影响投资者,金融机构本身也正在频繁地接受政府救助和隐性担保。因此,过去这段时间监管者们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迈出了小小的两步,是令人很欣喜的。
首先,在投资者的道德风险的议题上,政府允许一个国内的公司债券违约。过去中国也曾经有过企业债券违约,但是这些债券都是境外发行的,且损失全都强加在外国投资者身上。最近的违约事件是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haori)在一个5年期债券上的违约。鉴于该领域内巨大的产能过剩问题,一个太阳能公司会出现资金困难,这并不奇怪。当然,另一个太阳能公司尚德的困境在媒体上有更细致的报道。尚德去年在一个国际债券上面违约,现在正在接受破产重组。
超日的违约是一起很小的事件,但却是积极的一步。该公司并不是资不抵债,只是缺乏流动资金。目前,它正在出售海外资产,以此来偿还债券持有者。然而,对于债券市场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先例。监管者没有干预这次违约,这并没有引起系统性风险。相反,这倒是开启了对统治着债券市场的潜规则(“道德风险”)进行变更的过程。如果监管者能够坚持到底,那么投资者就会慢慢地、但却很确定地会调整他们对于企业债券风险性的认知。这会促进更审慎的债券购买,放缓新债券发行的速度,并引起收益率曲线更大的分化。
金融主管机关这周也在解决金融机构道德风险方面迈出了正确的一步。天津、上海、浙江和广东有五家私人银行被批准运营。这并不是第一次将私人资本引入银行系统(学术上称作民间资本,是一种大部分属于私人性质,但可以包括集体基金的非国有内资)。在大型国有商业银行首次公开募股时,它们也接受了私人资本的注入。对于合资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来说,私人资本的比重已经很高了,分别是45%和56%。然而,尽管私人资本的数量已经很显著了,但是这些金融机构仍然是如同国有金融机构一样,在扭曲市场的隐性政府担保之下运营。
这一新试验的突破之处,在于创造了完全私人性质的银行。这种银行将在没有政府隐形担保的情况下运营。金融机构“市场导向的退出机制”(market-oriented exit)这一措辞首次出现在去年秋天三中全会的决议上。但是,监管者显然很不情愿地把这一改革应用到整个金融领域中。相反,这些新成立的私人银行(仅仅)是试验。在这一初始阶段,这些银行是很小的,其破产也很难危及到整个金融系统。由此,监管者能够在小规模内获得空间来进行金融机构协调机制的试验。
更重要的是,额外的私人银行的批准对于金融系统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与其他经济领域不同——特别突出的是制造业方面,国家控股的比例已经下降到25%——金融行业仍然是由占绝对优势的国有企业主导。
如果被公平对待的话,私人银行是有潜力打入中国银行系统的。作为(公平的)第一步,监管者应该尽快去除掉目前强加在私人银行上的地缘限制。大型国有银行目前拥有广泛的全国性分支网络,以及越来越全面的国际化服务。由于当前的监管机制,这些服务是任何私人银行都难以匹敌的。
私人银行能够打败国有对手的是在效率方面,以及为被歧视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方面。为了吸引存款,得到发展,这些银行必须被允许能够采取较高存款利率的方式来度过它们的成本节省期。但是,直到存款保险制度到位之前,监管者都会担心银行之间的存款利率竞争会导致银行倒闭和储户的金融损失。对于急着加入世界上已经拥有存款保险的113个其他国家的行列的中国来说,这反而成为一个更加正当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