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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价的调整与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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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以来,中国的经济规划者有效地以低价电力来补贴工业部门。电价——由于被国家发改委(NDRC)控制——一直被维持得很低,以至于电力生产商与经销商资产的平均收益,远远低于这些资产融资的成本。电力部门不成比例地从低电价获益,因为相对于服务业的公司而言,它们的能源密集度更高。现在,这样的畸形态势可能正在转变。

一、电力生产商的复苏

首先,政策制定者越来越多地依赖市场来给火力发电定价。中国80%的电能是靠烧煤得来的。(因此),煤炭应该会对电价有很大影响。之前,政府控制了煤炭定价合同。国家电网付给电力生产商的价格压榨了火电厂,进而降低了提高最终用户价格的压力。

在2013年,这个系统被调整了。在火电厂与煤矿的煤炭合同中,国家发改委同意不再设定基准价格。现在,双方可以自由地根据一般市场价格来协商煤炭合约价格。

国家发改委同时引入市场力量,市场化改革国家电网付给火电厂的价格(或者“上网电价”)。如果煤炭价格变动了5%或更多,那么上网电价就将上涨或降低。

迄今为止,更具市场导向的价格已经增加了电力生产商的收益。煤炭价格自2012年初以来已经逐步下跌,进而压低投入成本。直到2013年末,下跌的上网电价才反映出如此之低的投入成本。对于电力生产商来说,这抬高了它们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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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力经销商正向用户转移更多成本

电网公司(主要由中国电网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现在能够将更多的火电价格转移给最终用户。在一个市场环境下,为了应对火电厂更高的上网电价,电网公司应该提升价格。在中国,这却并没有发生。因为国家发改委控制了最终用户支付给电网公司的价格。

随着最近的改革,这已经有所改变。在2012年,国家发改委发起一个三阶电价体系,对用电更多的家庭收取更高的费用。在2013年12月,当国家发改委宣布对铝行业实行三阶电价体系时,它最终将阶梯定价方案扩展到了工业部门。在炼钢和化工(部门)之后,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包括大部分铝——是中国第三大用电部门。

改革减少了经销商的损失。在过去的两年,由于销售成本的增加快于收入,电网公司的收益减少了。

然而,相对于以前而言,这已经是一个进步了(见图表2)。在2001到2004年,成本增长和收入增长之间的缺口还要更高,在2008到2009年,几乎高达(过去两年的)三倍。

测量转嫁给最终用户增加的电价,也可以去观察电网公司单位电力消费或有效电价的收入。在2011年,电网公司收取的有效电价是每千瓦0.66元。自那以后,价格已经持续涨高到2013年的0.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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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能改革的大局

理论上来说,如果电价补贴被取消了,由于价格变得更加市场导向,那么它们将会持续上涨,直到电力生产商和经销商的资产收益与资产成本相抵。随着火电厂和电力经销商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the weighted average returns on assets)由2011年的0.2%,上升到2013年的3.9%,这个差距已经缩小了。然而,这个部门的资产收益仍然低于平均最优贷款利率(the average prime lending rate),一个测量资产成本的中介变量(proxy)(见图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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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会不会持续,这并不清楚。在2008年到2012年,作为宏观措施的一部分,收益被国家压缩了,以刺激金融危机之后的经济。倘若煤炭价格再次上涨,国家仍然掌握着最终用户价格的绝对控制,进而限制上涨上网电价的转嫁效应。上网电价每年5%的调整门槛,同样余留了很大空间来再一次压榨火电厂。

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市场电价改革持续下去,这有可能会导致更高的价格。对早已苦于劳动力、资本和汇率成本挣扎的制造业来说,更高的价格会是额外的挑战。一些公司会继续挣扎,而另一些则会通过使得成本节约下降,提升产品价值,走出困境。

相对于服务业而言,额外的价格压力可能会减缓制造业的增长速度。自1960年以来,去年是第一个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超过第二产业的年份。随着中国进一步转向电力的市场定价,我们应该预料到,服务业会持续成为最大的获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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